标 题: 关于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QE490-0291-2022-00002 | 公开目录: 扶贫 |
发文机关: 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时间: 2022-03-10 |
发布时间: 2022-03-10 |
关于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要求,经县委书记、县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固始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固始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固政文〔2022〕49号),按时报省市备案,资金和项目计划已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下达实施,下达资金为9500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402个。请你们严格按照下达的资金和项目计划,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抓紧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任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以工代赈政策,发改委以工代赈项目劳务费发放标准不低于投资额的15%,其它建设类项目劳务费发放不低于投资额2%比例,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就近就业,重点关注“三类户”,各项目所在地乡镇在项目实施和工程验收中做好协调和监督工作。
固始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