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和不予公开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情况,因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黄河路与204交叉口西200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15室,邮编:465200,电话:4099010 )。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企业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企业、推动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高质高量的完成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任务。目前,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已向该系统添加各类政府信息40条。
二是建立了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依申请公开受理场所,并配备了电脑、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目前,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规范性文件已实现纸质查阅。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卓有成效。2017年,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政务网站、单位网站、媒体以及其他方式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2件。全年未发生一起因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不公开而被举报、被投诉、被起诉的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泄密或泄漏个人隐私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各种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152条信息中,通过产业集聚区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24条,广播、电视、固始网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6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的政府信息4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办事服务事项等内容。截止2017年底,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的费用由本单位公用经费承担,主要支出在相关硬件设施配备,公开场所建设等方面。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诉讼情况,不存在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增强行政透明度、切实维护企业及群众合法利益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的信息公开,确保固始县产业集聚区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企业及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三)进一步加大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
进一步开阔视野,及时修正、更新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网站,改进公开形式,突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