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创业孵化园内的创业项目向所在创业园区提交申报资料,未进驻园区的创业项目直接向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资料
(2)审核。创业园区对本园区内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汇总,核对有关资料原件,审核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形成《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报送所在人社局。人社局对园区申报项目和本地未进驻园区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核对有关资料原件,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形成《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报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报电子版)。
(3)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扶持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