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信访、文电、会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统计、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责,开展机关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定并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街道办企业管理;负责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指导社区经济和辖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文化广电、科技、教育体育、残疾人等项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设施和社区文化建设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
核定县番城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30名,工勤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9名,包括书记1名,主任1名,副书记3名(1名兼任主任);股级领导职数3名。
派出机构:
设番城公安派出所,为县公安局派出机构,使用公安专项编制;设番城司法所,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使用司法专项编制。
所属事业单位:
1、社区服务中心(挂农业服务中心牌子),负责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妇女、社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负责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负责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负责面向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负责承担农业方面的工作;负责落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文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3、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县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民政所,为县民政局领导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垂直管理,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3、财政所,为县财政局领导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4、国土资源所,为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所长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