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市场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情况说明
及名词解释
一、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预算比2016年相比增加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和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同比上年没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2台。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同比上年有所减少。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物资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市场发展局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县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分析预测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建议;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县对乡镇(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全县财政预算,负责编制全县年度决算草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拟定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编制政府性债务预、决算;负责县直单位罚没收入管理及本科室专项资金管理;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县审计局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固始县市场发展局机关本级;
2、固始县市场发展局办公室;
3、固始县市场发展局财务股;
4、固始县市场发展局市场经营管理股;
5、固始县市场发展局物业管理股;
6、固始县市场发展局人事股;
7、固始县市场发展局东城市场管理所;
8、固始县市场发展局东关市场管理所;
9、固始县市场发展局西关市场管理所;
10、固始县市场发展局番城市场管理所;
11、固始县市场发展局夜市市场管理所;
12、固始县市场发展局秀水市场管理所;
13、固始县市场发展局豫南商品市场管理所;
14、固始县市场发展局各乡、镇市场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