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科技局主要职责
来源:固始县科技局时间: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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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始县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释放技术创新主体活力,推进科教结合和产学研融通创新。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的地方性规章草案、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 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配置,组织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拟定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四)拟订全县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 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 施,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固始县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省、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和省级中试基地建设;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县科技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市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计划项目备案。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登记,统计及奖励;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国家、省级科技奖励项目的初审和推荐;牵头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牵头全县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和科技奖励工作,组织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建。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 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组织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持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医药卫生、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协助省、市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全县科技基础能力建设,牵头实施全县科技 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组织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础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拟定全县科技服务业支持措施,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县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审核。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促进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等社会组织的发展,推进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承担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组织国家、省星创天地创建。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负责全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组织省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创建和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年度计划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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