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固始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信访局时间: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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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固始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固始县信访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固始县信访局概况

一、固始县信访局主要职责

  中共固始县委群众工作部、固始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简称固始县信访局),是固始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内设12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研究部署和指导全县的群众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县的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协调督导信访事项的解决;反映社情民意,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监督检查有关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市、赴县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县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各项活动。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固始县信访局预算单位构成

  固始县信访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固始县信访局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收入总计11816799元,支出总计11816799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67862元,降低11.7%。主要原因:2017年中央和省级拨付疑难信访问题救助专项资金金额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收入合计118167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16799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支出合计11816799元,其中:基本支出3634799元,占30.8%;项目支出8182000元,占6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946799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24.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81679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16799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4799元,其中:人员经费345479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500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局在2017至2018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同,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局机关在编车辆1辆,按定额4.5万元/年核定公车运维费。

  (三)公务接待费28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固始县信访局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05259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2018年,固始县信访局无计划建设和正在建设的重点项目,不存在进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解决疑难信访问题专题资金:是指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继续全面深入地推进“事要解决”,促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积极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大局,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实施适度求助,建立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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