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固始县物价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附件: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固始县物价局概况
一、固始县物价局主要职责
固始县物价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收费股、价格股两个职能处室,物价检查所、价格成本监测所、价格认证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大队四个二级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物价方面的方针政策;跟踪、监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适时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对县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实施直接管理,负责对国家和省、市直管价格的落实;对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实行间接管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
(三)负责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严格规范收费程序,控制收费规模,合理确定收费水平,规范收费秩序,监督各项收费政策的落实。
(四)负责建立价格监测体系,组织建立价格信息网络,传递价格信息,向上级物价部门和县政府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引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依据《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规,组织有关价格及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负责主要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并提出相应建议;接受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委托,对县域企事业单位收费及标准进行成本监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固始县物价局预算单位构成
固始县物价局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 固始县物价局机关本级
2. 固始县物价检查所
3. 固始县价格成本监测所
4. 固始县价格认证中心
5.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大队
固始县物价局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收入总计8436756元,支出总计8436756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714元,增长0.0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收入合计84367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74491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162265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支出合计8436756元,其中:基本支出6566756元,占78%;项目支出1870000元,占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436756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0.0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43675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6756元,占78%;业务项目支出1870000元,占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66756元,其中:人员经费65033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341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000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局在2017至2018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按定额4.5万元/年核定公车运维费。
(三)公务接待费35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0000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日常的办公设备购置等,都由财政局资产科批复后,报采购监督科协议购买。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我单位坐落位置为固始县中原路10号,办公场地使用权面积为1210㎡,价值为780000元;办公用房5层,建筑面积2809.84㎡,价值1645211.36元;
2、经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一辆,价值136900元;
3、其余固定资产为正常办公设备、家具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固始县物价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度固始县物价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