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政策草案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县委、县政府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2、固始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计126501124.00元,支出总计126501124.00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704148.00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脱贫攻坚指挥部专项资金1000万元列入我办预算;二、扶项目专项资金(国机集团捐赠)670万元;三、扶贫发展资金7350万元;四、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335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计126501124.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81124.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数107020000元;非税收入670000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支出合126501124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124.00元,占2%;项目支出123920000.00元,占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781124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326.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78112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81124.00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1124元,其中:人员经费235689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2423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有增加,主要原因:我单位在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但2018年因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申请购置新的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在编车辆1辆,按定额4.5万元/年核定公车运维费。
(三)公务接待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固始县农开办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87953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固始县农开办预算没有安排重点项目,无需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期末,固始县农开办共有车辆1辆,属公务用车,价格为14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固始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