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固始县住建局概况
主要职责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固始县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固始县住建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固始县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固始县住建局机关11个职能股室。
单位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规划、建设、分配、运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标准制定、性质认定并监督管理。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的责任。组织研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法规、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规划,监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城市节水工作;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以及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
(十二)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指导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固始县住建局部门决算是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固始县住建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11.12万元,支出总计611.1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2.83万元,增长61.5%。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7年新增了2017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资金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新增中心工作开展的需要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艰巨,支出也相应增大。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1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12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1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82万元,占71.8%;项目支出172.3万元,占28.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11.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2.83万元,增长(下降)61.5%。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局在2017年新增了2017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资金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2.83万元,增长61.5%。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局在2017年新增了2017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资金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1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38.8903万元,支出决算为6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专项业务支出中《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数2868万元,在2017年度财政局综合科调整拨入发投公司;二是专项业务支出《2017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资金》1880万,在2017年度财政未安排;三是《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未完成,工程款未全部拨付。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7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抚恤金、 救济费、 医疗费。公用经费286.0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费、公务车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60.53万元,增长16%。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工资基数增长相应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相应提高;二是在2017年度补发了平时考核奖、物业补贴、通讯补贴;三是2017年扶贫工作任务艰巨,相应扶贫开支也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68万元,完成预算的9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9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1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3522万元,下降47.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1万元,下降8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7.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车辆报修审批制度,控制车辆使用频率。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288万元,占1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78万元,占82.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2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2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维护和修缮。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78万元。主要用于加班餐费以及各单位来人接待。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来访团组231个、来访人员138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0393万元,比2016年增加5.4129万元,增长1.9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局办公大楼年限长维修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9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组织人员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项目总价款269万元,工作内容:固始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改造工程包括:主楼分类分项能耗数据计量工程、附楼外墙真石漆工程、主楼空调管线工程、主楼装饰工程。2017年已拨付第一期工程款78.8万元。
2018年,我局拟组织人员对我局所涉及的重点项目继续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其资金为财政拨款。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固始县住建局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固始县住建局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固始县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收入决算批复表
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支出决算批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