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食药监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间: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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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固始县食药监局概况

  第二部分  固始县食药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固始县食药监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固始县食药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河南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合中、民族药,下同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制定固始县基本药物增补目录,配合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子监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固始县食药监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处室,下设34个乡镇(办事处)派出机构和1个全供事业单位固始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无独立决算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固始县食药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919.1万元,支出总计1832.8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19.09万元,增长379.7%。支出总计增加1432.85万元,增长358.2%。收入、支出总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大量增加,2017年实有行政、事业人员合计182人;2017年较2016年工资基数调整,补发年休假报酬、目标考核奖等,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中央卫生补助资金、省局拨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经费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9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9.1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83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79万元,占85.5%;项目支出264.07万元,占14.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19.1万元,支出总决算1832.8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增加1519.09万元,增长379.7%。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增加1432.85万元,增长358.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大量增加,2017年实有行政、事业人员合计182人;2017年较2016年工资基数调整,补发年休假报酬、目标考核奖等,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中央卫生补助资金、省局拨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经费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2.85万元,增长358.2%。变动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大量增加,2017年实有行政、事业人员合计182人;2017年较2016年工资基数调整,补发年休假报酬、目标考核奖等,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中央卫生补助资金、省局拨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2.8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6.4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支出中包含当年县财政追加经费及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补助经费,二是支出中有使用上年结转经费情况。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2.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168.78万元,增长290%。变动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大量增加,2017年实有行政、事业人员合计182人;2017年较2016年工资基数调整,补发年休假报酬、目标考核奖等,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8.97万元,完成预算的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67.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53万元,增长15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8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1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三品一械监管任务重,投诉举报、稽查办案数量大增;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6万元,占3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燃油、维修、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我部门开展调研、检查、督查、考核工作以及其他兄弟食品药品监管单位来我县进行业务考察、工作研讨等学习交流活动。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5个、来访人员5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食药监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相关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6万元,比2016年减少30.4万元,下降23.9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2017年办公设备采购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食药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固始县食药监局预算没有安排重点项目,无需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食药监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是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执法监管、抽检、稽查办案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药品事务(项)是指用于开展药品监管执法检查、抽检、审批审评等项目工作支出。

  (三)医疗器械事务(项)是指用于开展医疗器械监管执法检查、抽检、审批审评等项目工作支出。

  (四)食品安全事务(项)是指用于开展食品监管执法检查、抽检、审批审评等项目工作支出。

  (五)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用于食品药品能力建设以及其它食品药品监管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食药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固始县食药监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固始县食药监局收入决算批复表

  固始县食药监局支出决算批复表

  固始县食药监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固始县食药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固始县食药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固始县食药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固始县食药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