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安监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分析和预测生产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指导协调全县安全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五)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行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安监局有二级预算单位4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安监局本级、所属4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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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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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监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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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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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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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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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业集聚区安全监管分局 |
第二部分
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35.69万元,支出总计635.6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24万元,下降10%。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缩减。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缩减。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3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69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3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69万元,占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35.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24万元,下降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缩减。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24万元,下降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缩减。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6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5.6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6.77万元,支出决算为63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财政扣除上年结余数4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7.6万元,支出决算为4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安全监察费用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9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用、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61.24万元,下降10%。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业务经费缩减,二是三公经费缩减。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08万元,支出决算为44.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万元,下降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6万元,下降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杜绝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9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7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和维修。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7万元。主要用于迎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检查督导费用。安监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8个、来访人员3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14万元,比2016年减少21.95万元,下降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固始县老干部局预算没有安排重点项目,无需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固始县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09万元,比2016年增减少31.73万元,下降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缩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安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安监局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