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特产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特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特产管理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特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茶叶、蚕桑等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管理、服务、指导等工作任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特产管理局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特产局本级、所属0个二级单位、所属0个三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第二部分
特产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2.46万元,支出总计112.4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77万元,下降19%。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压缩预算。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打紧开支。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6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6万元,占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2.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77万元,下降19%。变动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县财政压缩预算。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77万元,下降19%。变动的主要原因:打紧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46万元,占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2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 41.2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27.77万元,增长(下降)19%。变动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预算。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的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7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打紧非生产性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99万元,下降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3万元,下降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现车改,减少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拒绝吃请请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占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万元,占5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服务技术指导。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厅、市茶办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农业厅、市茶办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4个、来访人员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特产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特产局没有项目,故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预算
第三部分 特产管理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特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点击下载]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