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固始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固始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固始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固始县司法局概况
固始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固始县司法局局机关内设12个股室、下设4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各行业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业务工作。
(五)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七)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九)管理和监督本县仲裁机构及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监督管理局属国有资产,负责本系统的装备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和警务工作。
(十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固始县司法局预算单位构成
(一)固始县司法局机关本级
(二)固始县公证处
(三)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
(四)固始县振蓼律师事务所
(五)固始县蓼阳律师事务所
第二部分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收入总计16480857元,支出总计16480857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08216元,增长23%。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标准落实。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收入合计164808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80857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支出合计16480857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0857元,占84.2%;项目支出2600000元,占1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480857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108216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开展需要。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808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2708249元,占77.1%;社会保障支出3772608元,占22.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80857元,其中:人员经费1253485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46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800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46400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三公”经费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没有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局在2018至2019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同,公车改革后,局机关及经费代管单位在编车辆5辆,按定额4.5万元/年核定公车运维费。
(三)公务接待费133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46400元。主要原因:核算基数增加,二级机构公证处公务接待费列入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096333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说明
固始县司法局2019年预算没有安排重点项目,无需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228.9万元。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去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