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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拟出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2019—1)
来源:自然资源局时间: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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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环〔2018〕5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对拟出让矿业权进行出让收益评估。

  一、拟评估项目

  1、河南省固始县段集镇许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花岗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2、河南省固始县段集镇下楼村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摇号时间

  拟委托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12月20日12:00,过期不予受理。2019年12月20日下午16:00在固始县自然资源局507室公开摇号。

  三、报名材料

  1、加盖公章正式公文;

  2、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探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专业证书复印件;

  5、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6、质量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未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评估机构报名不予受理。

  2、固始县自然资源局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自行按时参加摇号,不再另行通知,过时不侯。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再退回。

  4、不按报名格式提供报名材料的,报名申请无效。

  5、愿意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向固始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报名申请或加盖印章的扫描或PDF版的电子报名材料提出申请(973216812@qq.com),申请内容包括评估机构资质、专业人员情况、评估业绩、从业信用情况,评估质量保证承诺书。

  6、评估费用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费用定额标准的通知(暂行)》(豫财办建[2009]229号)确定。

  7、评估单位要对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联 系 人:张 伟 联系电话:0376-4669319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2019年12月15日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评估机构名称

 

评估机构资格证号

 

年检情况

 

参加拟评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参评该项目的执业矿业权评估师

姓名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是否以执业矿业权评估师的身份进行过评估

 

可反映该评估师水平的评估报告名称及确认(备案)编号

 

注册有效期

 

该评估师从业年限

 

主要评估人员构成

姓名

专业背景

具备何种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