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固政文〔2019〕266号
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39号)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对涉及我县的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破除垄断壁垒,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县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点击下载]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