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五保户脱贫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2020〕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全县五保户(农村特困人员)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如期达到脱贫标准,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五保户脱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政策导向和责任导向,落实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等措施,确保2020年6月15日前,全县所有五保户“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户容户貌、人容人貌明显改善,实现兜底脱贫。
二、解决途径
(一)对失能人员,除经亲情赡养“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的,必须全部落实集中供养。
(二)对半失能和有自理能力人员,鼓励落实集中供养。选择分散供养的,必须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
(三)对住房无保障的五保户,必须全部落实集中供养。
(四)所有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必须规范签订《分散供养五保户照料护理协议书》(附件2),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
三、政策措施
根据五保户实际情况,精准落实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政策措施(见附件1),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一)规范落实分散供养
对落实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必须规范签订照料护理协议书。要扎实选好用好护理人员,不允许两个五保老人相互护理,不得选用无护理能力人员。护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护理协议落实护理责任。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和县民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护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纠正或更换护理人员。
(二)积极落实集中供养
1、盘活存量资产。我县现有养老机构入住率仅在50%左右,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加强规范管理、改善硬件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改进服务水平等方式,不断提高入住率。
2、盘活闲置资产。要按照合理布点、群众支持的原则,将乡村现有空置校舍等闲置资产改造为集中供养场所。县财政将根据集中供养的规模、场所实际改造的需要予以适当奖补。县民政、教体、财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及时规范完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使用手续。
3、用好用活公益岗位。要促进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优先从贫困户中选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护理员和养老机构的护理员、管理员、炊事员等,并纳入公益岗位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各乡镇(办事处)要迅速开展摸底排查,摸清楚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底数,填好统计表(附件3、4),为分类施策提供依据,并于5月15日前报县民政局备案。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摸排意向,对分散供养五保户,及时选好护理人员,签订护理协议;对需要改造场所的,要合理确定场所改造位置,制定改造计划,确保6月15日前实现五保户入住。
(二)明确责任。各乡镇(办事处)是五保户脱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民政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养老机构的建设、管理和入住工作,落实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各项政策措施,并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养老场所建设及相关程序,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和监管工作。县教体局负责闲置校舍处置,配备好老年体育健身器材。县人社局和民政局共同负责管护人员培训、公益性岗位与管护人员对接。县卫健委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医疗机构做好健康体检和医疗服务。
(三)加强督导。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分散供养的护理责任真正得到落实、集中供养人员真正入住、各项政策和资金兑现到位、特困人员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6月15日以后,仍发现五保户达不到脱贫标准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1.五保户供养奖补政策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