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固始县史志研究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单位概况
一、固始县史志研究室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党史研究室党史工作法规、条例和要求,承担党史研究及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党史编研工作,对全县党史资料进行征集、研究、整理、编撰;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法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它地情文献;负责本县域内各类志书、年鉴的审稿、审批;依据程序开展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征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建立方志馆(库)、网站,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为公众提供服务;地方移民史料收集、研究、整理、编纂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固始县史志研究室预算单位构成
(一)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
第二部分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收入总计1416000元,支出总计1416000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4032元,减少12.0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收入合计1416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6000元;上年结余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支出合计14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66000元,占比54.1%;项目支出650000元,占比4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16000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52278元,减少12.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9年相比没有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160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6000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6000元,其中:人员经费766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5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室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公务接待费5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固始县固始县史志研究室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16000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固始县史志研究室无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无需进行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固始县史志研究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