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固始县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固教体文〔2020〕130号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多元需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精神,结合我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际,现就有关招生入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城区民办初中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教体局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制定并申报招生计划。原则上,城区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生。
二、招生对象
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扣除片区内新生数),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具有固始县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固始县户籍在外就读、有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7月16日—8月2日。
(二)报名方法。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三)志愿选择。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范围,自主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四)信息查看。报名结束后,学生及其家长可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学生本人的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
在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城区学生,安排进入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四、招生方式
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一)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实施全程录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1.成立工作机构。县教体局统筹指导电脑派位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发建设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系统,制定派位操作规程,成立电脑派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实施组、后勤组、宣传组、安全保密组、投诉信访组等专门工作小组。
(1)实施组:负责完成电脑派位现场的设备安装及检查、数据导入、电脑派位、数据导出、上传公布,确保电脑派位过程平稳顺利。
(2)后勤组:负责电脑派位场地确定、场所布置,保障电脑派位所需设备和物品供应。
(3)宣传组:负责电脑派位全程录像;宣传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接听咨询电话,接待到访家长,答疑解惑。
(4)安全保密组:负责对电脑派位系统和数据按照保密要求保密;负责制定电脑派位工作应急处理细则,进行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现场安全。
(5)投诉信访组:负责有关投诉、举报等事项的处理及争议事项的调解。
2.公布派位学校。8月12日,教体局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城区初中学校和招生计划。
3.派位时间。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23日。
4.派位实施。电脑派位实行“三次随机,一次性录取”。随机产生学生派位号,按派位号大小排列形成闭合链环;随机确定闭合链环录取方向;随机确定闭合链环上录取起始派位号,按照录取方向一次性录取,当场公证并展示派位录取结果。
5.结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由教体局于8月23日通过固始教育在线和信息平台公布,各有关学校也应于当日公布本校电脑派位结果,并通知派位录取的学生和家长。学生及其家长也可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电脑派位结果。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城区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安排、招生纪律要求,办理“注册入学”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填报志愿学生入学;所空余学位,经教体局同意,可以继续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五、录取与审批
8月24日起,城区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经教体局审批后履行录取手续,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进行补录。8月30日,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全部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城区民办初中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认真组织并接受教体局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舆论宣传。城区民办初中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招生的政策规定,全面知晓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方式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三)严守招生纪律。各城区民办初中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接受全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城区民办初中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招生秩序,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筛选考试。要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年收费。
(四)强化监督问责。教体局在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期间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2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