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固始县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固始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固始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固始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保障安全高效运行;负责城市规划区市政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管理,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道路绿化、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城管监察执法工作,运用行政监察手段,纠正各类有碍市容市貌的行为,治理脏、乱、差;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垃圾处理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渣土运输的管理;负责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城区犬只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管理、施工和养护。
(三)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的设置管理,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
(四)行使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停车收费资金的收取、管理和审计。负责燃气管理方面执法。
(六)行使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等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河流清洁、黑臭水体治理、河湖水系等管理工作。
(七)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管理工作。
(八)按照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
1.固始县城市管理局机关本级
2.固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3.固始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4.固始县城市管理工商大队
5.固始县燃气管理站
6.固始县数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固始县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2019年度,固始县城市管理局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固始县城市管理局机关本级
2.固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3.固始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4.固始县城市管理工商大队
5.固始县燃气管理站
6.固始县数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790534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957605元、下降16.67%。支出总计19790265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404113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97905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90534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9790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4510元,占90.02%;项目支出1975755元,占9.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790534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957605元、下降16.67%。支出总计19790265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404113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902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57605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支出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9026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90265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89450元,上年结余1084元,支出决算为19790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类)城管执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789450元,上年结余1084元,支出决算为19790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90265元。其中:人员经费1781451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757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55000元,支出决算为1126775元,完成预算的54.8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6850元,占0.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58852元,完成预算的52.9%,占5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073元,完成预算的70%,占0.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6850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智慧化城市管理及技术交流的通知》文件要求,参加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团组,赴英国、丹麦、瑞典参加智慧化城市管理及技术交流,了解指挥城市应用平台建设,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的采集和整合、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化管理与监控服务,智能建筑的实现与发展,并借鉴其在城市管理和治理中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出国。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出国机票款15650元。
(2)出国费用312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025000元,支出决算为10588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车使用,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58852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及维修。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执法执勤用车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1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地,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无外宾接待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073元。主要用于单位加班餐。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不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657112元,支出决算为1657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57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固始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