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开发与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4号)规定,以下采矿权到期后不予延续,请采矿权人于2021年2月3日前至固始县自然局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各项工作,逾期未办理的,该采矿权自行废止,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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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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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4115252016087130142638 |
固始县顺强石材有限公司 |
固始县陈集镇神树山矿区 |
20190904 |
20201230 |
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