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埠乡下辖19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宣传统战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12个科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处理,及时传达各种信息,公文处理及打印等。
2、党建工作办公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关爱工作;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工作、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
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乡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村镇建设规划和组织、经济统计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5、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做好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及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协助管理和分配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指导村(居)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6、宣传统战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和宣传统战工作;承担民族宗教相关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文明新风。
7、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8、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学、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管理等职责。
9、党政便民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机制;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及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镇属各部门进驻事项办理及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政务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等。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交通、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安全生产、价格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11、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本镇现(退)役军人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处理本镇现(退)役军人来电、来访,承办退役军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做好本镇拥军优属等具体工作;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生活慰问,定期走访,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指导所辖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建设和工作开展,宣传上级有关涉军政策,确保高效规范运转,履职尽责到位发挥应有作用;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中心
负责实施村镇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实施自然资源、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