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2019〕106号)文件精神,根据《固始县财政局2020年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固财〔2020〕619号)文件部署,县财政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了11家第三方机构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选择了28个县直预算单位的80个项目,涉及项目金额58758万元,主要从绩效目标设置及完成情况、预算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项目资金涉及年初预算安排、抗疫特别国债、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等。
二、评价结果
2020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的80个项目中,79个项目顺利完评价,民政局养老机构补贴项目因2020年度未实施,第三方评价机构未能获取项目相关资料故未能进行评价。已经完成评价的79个项目中,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共6个,分别为:县城市管理局实施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平台运行经费项目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建设费用项目、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实施的2020城区时令花卉种植项目、水利局实施的河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固始县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的省民生实事“两癌筛查”县级配套项目;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共7个,分别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实施的秀水公园中山亭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县级配套项目、水利局实施的固始县万岗、刘庄等1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实施的固始县广播电视前端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公安局实施的网监智能终端采集设备项目、环境保护局实施的乡镇空气站附属设备及环境空气数据分析平台采购项目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的老计划生育指导站整修项目;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共41个、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共25个,具体得分及分项得分见附表。
三、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普遍存在设置不全面。项目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明确度和可衡量度的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的设置不清晰明确,无相关性、可行性、可比性、重要性等特征。绩效目标不能够充分反映被评价单位的状况,不能够量化和行为化,主观描述过多;绩效目标设置不能依据客观实际,随意性大,出现目标设置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造成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相符。
(二)预算申报较为盲目,预算执行有待强化。部分项目当年不能实施就盲目申报项目,造成当年安排的项目无法实施,占用财政资金,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支付进度偏慢,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四、有关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绩效理念。通过各种媒介、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大力倡导“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公众都来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我县预算单位和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让预算绩效管理渗透进我县各预算单位的各项资金中,树立意识,让资金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
(二)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监督。各预算单位应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并在编制下一年预算时优先安排;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原则上按照被评价年度预算的50%以上在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进行压缩,直至取消相应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针对第三方机构在重点绩效评价中提出的问题,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固始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