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办事处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办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一旦发生如暴雨、暴雪、寒潮、龙卷风、冰雹等极端天气,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积水,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积水,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办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 峰(秀水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叶 锋(秀水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傅 俊(政法委员)
白俊鹏(武装部长)
苏祥春(副主任)
成 员:杜 衡(秀水派出所所长)
杨庭军(执法中队队长)
尚 瑛(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功辉(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中心主任)
陈燕飞(党政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 瑞(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长乐(应急办主任)
王国平(二里井社区党支部书记)
马 刚(岳桥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海武(日出东方社区党支部书记)
崔树坤(八里松社区党支部书记)
游福云(柳营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建龙(藕塘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永学(茶林场社区党支部书记)
祝义林(隔夜社区党支部书记)
郝建明(五里村党支部书记)
杜泽江(无量寺村党支部书记)
刘昌红(阳关村党支部书记)
张 杰(邓大庙村党支部书记)
谢运宝(大皮村党支部书记)
徐明松(永和社区党支部书记)
史万学(郭岗村党支部书记)
范学海(三高社区党支部书记)
吴士合(天福社区党支部书记)
祝 峰(清风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俊鹏同志兼任。
2.主要职责
办事处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全办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负责全办区域内极端灾害天气救助的部署、实施和检查;组织、协调全办的应急救助工作,核查上报灾情,指导受灾村(居)委会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道路疏通、安全转移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预警预防行动
办事处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对可能达到重大、特重大级别的,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辖区内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积极采取防御措施,避免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极端灾害天气发生后,办事处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迅速与受灾村(居)、单位沟通情况、确认灾情,对灾情进行分析评估、制定救助方案,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办事处党工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受灾村(居)、单位了解灾情、救治伤员、慰问受灾群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在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并组织力量到受灾村(居)、单位核查受灾情况,组织发放救灾物资,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启动应急预案后,办事处辖区内的通信、医疗、电力等相关部门要为救灾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办事处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终止应急预案。
(三)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办事处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交总结报告,报上级部门和办事处。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气象灾害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处置过程,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防御和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对在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