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政府
关于汪庆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固政任〔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汪庆勇同志任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闫士军同志任县外贸公司总经理;
桂颖凯同志任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丽同志任县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中平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汪晓胐同志任县商务局商务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俊同志任县疾控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春梅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蔡青同志任洪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洋同志任杨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谭政同志任马堽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光天同志任汪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慧同志任草庙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穆杰丽同志任南大桥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正中同志任陈淋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晓光同志任张老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阮海军同志任石佛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静同志任柳树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红亮同志任分水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久城同志任陈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裴晓宇同志任丰港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洪波同志任李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锋同志任观堂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刚同志任县华阳山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蔡瑞同志任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涛同志任县发投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志涛同志任县发投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唐俊同志任县国发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伟同志任县物资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汪子钧同志任县物资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翁林阳同志任县外贸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许小波同志任县外贸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岳京冬同志任县盐业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周瀚同志任县盐业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徐强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潘志梅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文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尹春宏同志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甘海涛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璋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光义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俊阳同志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