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汇总(2021年6月)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处罚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 固 )应急罚〔2021〕09号 |
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2021年5月21日10时 00分,固始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对固始县黎集幸福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该加油站具体情况如下:1、从业人员未穿着防静电服装。2、未如实记录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 |
固始县黎集幸福加油站 |
91411525MA3X598T2N |
郑昌盛 |
罚款 |
1.000000 |
2021/06/07 |
|
2 |
( 固 )应急罚〔2021〕10号 |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2021年4月28日,固始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固始金天达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该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已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不完善;4、厂区安全警示标志配备不足;5、锅炉工许太新未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6、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正在建设中;7、已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未报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 |
固始金天达木业有限公司 |
91411525567267996M |
刘成毅 |
罚款 |
1.000000 |
2021/06/11 |
|
3 |
( 固 )应急罚〔2021〕13号 |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2021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固始县华艺钢构有限公司进行例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焊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万国强、孙广福、丰培烛,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 |
固始县华艺钢构有限公司 |
914115256935337223 |
胡清霖 |
罚款 |
2.000000 |
2021/06/28 |
|
4 |
( 固 )应急罚〔2021〕29号 |
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
2021年5月21日10时 30分,固始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对固始县黎集幸福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该加油站具体情况如下:1、部分从业人员未穿着防静电服装。2、未按规定定期组织2021年应急救援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款 |
固始县黎集青松加油站 |
91411525L45407931G |
韩余利 |
罚款 |
1.000000 |
2021/06/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