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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QE001-01-2022-00107
发文机关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启用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2日
发文字号 固政办〔2022〕80号 有 效 性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启用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印章的通知
来源: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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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印章的通知

  固政办〔2022〕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55号)和《中共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信编办〔2020〕132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印章。

       印   模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