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县直各单位(部门),固始县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行为,增强采购人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采购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和制度,我局更新了《固始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对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固始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固始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