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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财政局关于更新《固始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时间: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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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县直各单位(部门),固始县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行为,增强采购人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采购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和制度,我局更新了《固始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对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固始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固始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