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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司法局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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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政府批复、市县政府通知要求,自2023年3月16日起,我县乡镇(街道)全面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迎来了新的挑战。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造我县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工作需要,固始县司法局决定公开选聘20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以下简称“特约监督员”)。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范围为固始县县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法治工作者、公益组织负责人、企业家、个体工商户、热心市民群众等。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或受到刑事处罚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二)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敢于坚持原则,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沟通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三)热爱固始县、关注固始县发展,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建言献策;

  (四)年龄原则上控制在十八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法律或相关专业背景,固始县户籍或在固始县长期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监督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提供问题线索,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馈;

  (三)按时、按要求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现场检查、案卷评查、投诉案件处理、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四)积极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聘任期限

  特约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社会志愿活动。特约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2年,每年年审1次,可以连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每年年终,对特约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不予续聘。

  五、选聘程序

  特约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固始县司法局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按要求对人员资格进行考察、审核,并将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请县司法局党组批准同意后,颁发聘书及特约监督员证。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

  七、报名方式

  填写《固始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近三年来履历材料,并于4月20日前将本人《报名表》和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gsxxzzf@163.com)。

  八、公示和聘用

  固始县司法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拟聘请的特约监督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选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固始县司法局名义向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及特约监督员证。

  本公告由固始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灿燃 电话:0376-4095855

  附件:固始县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固始县司法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