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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固始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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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履行自然资源在固始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职责定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 43 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0〕29 号)、《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及《固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固始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固始县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十四五”期间固始县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 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固始县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期期为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附件:固始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本(20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