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恒远商务(倪宏杨)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恒远商务”案件)已于2018年5月14日司法审结,案件工作专班正在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对已追缴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第二次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分两个阶段:
公告阶段: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6日(本次资金兑付将按照该案件第一次资金兑付人员信息进行清退)。
清退阶段:公告期满后,将及时统一开展款项转账发放工作,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理解配合。
二、清退对象
本次资金清退的对象为固始县恒远商务(倪宏杨)服务有限公司登记核实阶段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包括由代理人代为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未在“恒远商务”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和司法部门未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由固始县人民法院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清退金额,清退比例为3%左右。
四、清退方式
本次清退工作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始县蓼城大道支行协助完成清退资金转账工作。
五、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如故意瞒报、虚报信息,伪造、变造相关依据材料的,除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外,还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资金清退工作期间,请通过公告信息或咨询热线获取权威信息,切勿听信和传播不实消息,对有故意编造、传播不实消息、故意煽动聚集闹事等行为,妨碍本次资金清退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目前该案件尚有部分资产未能处置变现,恒远商务(倪宏杨)案件工作专班将继续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并根据后续工作进度,适时开展下一步资金清退工作。
六、咨询方式
1.清退咨询专线:0376-4685666。
2.咨询时间:每日(即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特此公告。
固始县恒远商务(倪宏杨)案件
资金清退工作专班
202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