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固始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我局将认真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四、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76-4095855
投诉举报地址:固始县陈元光大道与204交叉口固始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五、监督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固始县司法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