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
来源:交通运输局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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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宣传、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及干部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股(内部审计股)。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意见和办法;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四)综合规划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县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统计、信息和交通扶贫等工作;统筹高速公路有关工作。

  (五)运输管理股(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相关制度和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车和汽车租赁等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按规定负责道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审批工作。

  (六)路政管理股。监督路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实施;负责公路路政许可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水路交通审批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及监督工作;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七)安全监督股(交通应急办公室)。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指导全县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八)建设管理股。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公路、水路建设及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的审查;负责招投标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承担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法规股(政策研究室)。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机关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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