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在今年组织的2022年度社会组织检查中,有11家社会组织(详见附件)未在法定时间内按照条例要求完成2022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对该11家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
一、整改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9月21日
二、整改内容
(一)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说明未按期接受年检的原因,报送书面整改方案。
(二)加强对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学习,认真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三)对照检查《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执行情况。
三、整改要求
1、上述社会组织于2023年9月21日之前到固始县民政局领取《责令整改通知》,逾期未领取的,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
2、整改期间,各相关单位原则上停止开展活动。
3、整改结束后,向固始县民政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附件:202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名单
固始县民政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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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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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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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始县张广用水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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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始县残疾人创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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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始县分水亭镇固始鹅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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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固始县农民经纪人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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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固始县烟花爆竹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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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固始县祖师庙金银花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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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固始县祖师庙镇天塘种植专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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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固始县郭陆滩镇文章种植养殖技术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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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固始县出租车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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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固始县航运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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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固始县船东协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