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失业保险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1号)文件规定,我局拟向信阳市瑞恒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为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11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我局提出复核,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376-4669035
附件:固始县2024年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第一批)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