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并下载、打印、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或补充备案表》,连同补充材料送至固始县市民之家二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固始县市民之家二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0376-4992737
邮政编码:465200
附件:固始县2024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
[2024年第四批专家评审意见] [固始县2024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