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固始县诚利源投资有限公司(孟凡奎等人)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
来源:固始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时间:2024-05-21
分享:

  固始县诚利源投资有限公司(孟凡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孟凡奎等人案件”)已于2021年6月29日司法审结,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对已追缴的涉案资金开展集资款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本次资金清退的对象为固始县诚利源投资有限公司(孟凡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确认的被吸收存款参与人(包括由代理人代为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未在“孟凡奎等人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和司法部门未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二、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分二个阶段:

     公告、登记阶段:请涉及该案件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借款凭证(非本人的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前往固始县中原路幸福社区院内(固始县中原大道36号)进行核实登记,书面认可受损金额,并签订领取清退资金确认书。

      清退阶段:公告、登记结束后,将及时统一开展款项转账发放工作,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理解配合。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由固始县处非办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清退金额,清退比例为33%左右。

  四、清退方式

  本次清退工作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始县蓼城大道支行协助完成集资参与人资金发还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资金清退工作由县处非办牵头负责,县法院、公安局、蓼城办事处、幸福社区等单位全力配合此项工作。

  2、对公示人员名单及登记阶段受损金额有异议的人员,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流水、单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向固始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出异议,由固始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核准,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3、集资参与人如故意瞒报、虚报信息,伪造、变造相关依据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金清退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资金清退工作期间,请通过公告信息或咨询热线获取权威信息,切勿听信和传播不实消息,对有故意编造、传播不实消息、故意煽动聚集闹事等行为,妨碍本次资金清退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咨询方式

  1.清退咨询专线:17613125218(张先生)。

  2.咨询时间:每日(即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特此公告。  

   固始县诚利源投资有限公司(孟凡奎等人)

  非吸案件资金清退工作专班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