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委机关的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机要、保密、信访、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承担委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策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
2、综合政策法规股(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组织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牵头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配合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承担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配合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平稳;协助做好乡镇和县直部门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推进全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3、财务人事教育股。负责委里财务工作,编制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完成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账目编制工作;负责不动产等各类专项经费的核算及管理,负责资产管理系统录入;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控制使用资金;负责员工资福利;负责年度财务预决算上报工作;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保存;负责政府采购系统的录入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4、规划投资审批股(县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牵头负责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提出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省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县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公检法领域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承担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审定等事宜;协调拟订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协调各业务科室转发下达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拟订全县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代建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统筹协调立项审批工作。
5、营商环境和数字经济股。牵头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拟订和推动落实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提出引导数字经济新技术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
6、价格调控收费股(县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方面的政策;提出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办法和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承担价格调节基金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认定及复核、价格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研究拟订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公益性收费(价格)的管理工作,制定、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拟订和调整县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治理乱收费办法。
7、价格管理股(固始县价格成本监测所)。组织推动国家关于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县管的政府定价商品、服务和要素的价格政策和调整、改革意见;提出县管重要商品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意见,制定县定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的核定和调整;负责全县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等工作。
8、工业发展股(县转型发展攻坚办公室、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转型发展攻坚;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实施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管理散装水泥市场,引导发展散装水泥;组织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指导“双创”基地建设;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技术经济安全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9、基础产业发展股。研判交通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衔接全县铁路、公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铁路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协调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负责全县口岸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推进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通关环境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10、农村经济股。综合研判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11、社会发展股(县就业和收入分配办公室)。研究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相关趋势,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及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协调卫生和健康、文化、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民政、退伍军人事务局、残疾人等社会领域发展政策;研究推进社会资本进入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政策,办理社会发展领域投资项目相关事宜;综合研判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加强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县就业、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12、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县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13、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县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动全县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县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拟订全县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县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
15、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负责县级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拟订县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监测研判县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按规定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16、固始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推动全县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起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县重点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年度县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负责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的日常工作;组织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实施监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县重点项目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拟订全县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依法对县本级政府投资的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7、地区振兴股(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革命老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编制和扶贫政策的研究拟订;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县能源规划建设局。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开展能源预测监测和预警;负责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县内相关能源企业开发和用县(境)外能源;研究电力发展重大问题,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拟订火电、热电、燃气发电等电站及电网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全县煤炭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煤炭煤层气资源优化配置,拟订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煤层气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及管道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衔接协调天然气供应指标,配合省开展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行业综合管理,组织拟订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等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改革;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项。
19、城市发展股(县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与中原城市群建设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中心城区、乡镇城市、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发展;指导全县产城整合规划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县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动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全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统筹全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参与建设“一带一路”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衔接国家层面重大问题,解决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按分工指导区域开放合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0、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县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对县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管;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县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拟定《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依据情况适时调整并报县公管委批准实施;按省公管办统一安排,管理在固河南省综合评标库专家;负责设立《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库》,对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登记和日常管理;协调并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协调监管部门依法对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按规定指导规范全县招投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