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科技局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治信访、督查督办、新闻宣传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和局属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职责,开展本单位政务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二级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和更新情况,推进办公现代化。
(二)组织人事与科技人才股。承担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考评等工作;承担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离退休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等科技创新型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做好全县两院院士培育和支持等工作,落实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三)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股。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实施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负责全县重大科技专项管理,牵头负责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担建设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机制,建设运行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负责本部门科学技术项目经费预算相关工作;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牵头负责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建;研究提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推动创新型县(区)建设,牵头负责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和管理。承担相关规章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编纂科技史志;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承担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负责固始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牵头负责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协调推进全县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创建国家创新基地,牵头负责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相关数据审核上传工作;负责全县实验动物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实施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技评估机构建设;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初审和推荐工作,负责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众创空间申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等创新创业工作;负责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区、辐射点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县范围内的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导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工作,牵头负责省级科技园区认定申报;负责提出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市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计划项目备案。
(五)农村科技股。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推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星创天地创建。
(六)社会发展科技股。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支持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医药卫生、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指导全县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县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审核;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牵头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统计、网上办理、服务便民化工作;牵头负责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七)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股(固始县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开展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建;牵头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加强与其他县(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促进科研机构与本地产业发展的融合,牵头负责省级中试基地申报和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工作;牵头负责科技奖励工作,承担省科学技术奖初审推荐,指导全县社会科技奖励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县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科技人员及科技团组出国日常管理;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