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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徐集镇固始县红海种植家庭农场“5·14”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来源:应急管理局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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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徐集镇固始县红海种植家庭农场“5·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固安委办﹝2024﹞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意见。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意见。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意见,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从中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附件:徐集镇固始县红海种植家庭农场“5·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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