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7日在固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草案)》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布:截至2024年9月7日,未收到任何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