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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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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办)、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8号)精神,现下达我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等制度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本次下达资金为省级资金944万元。按照《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固始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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