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固始县新闻出版局在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未在注册地址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经营地址异常,不接受监督管理,且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采取整改措施,亦未到场说明情况的固始县南湖筹建处怡和首府大厦1107、1202室所注册登记的274家网络书店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拟撤销公示。30天公示期满,期间未收到上述274家出版物零售单位提出的异议,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局也未收到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已不再具备法定准入许可条件的固始县南湖筹建处怡和首府大厦1107、1202室登记注册的274家网络书店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下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固始县人民政府或固始县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固始县陈元光大道66号固始县人民政府5004室
联系电话:0376-4667277
特此公告!
中共固始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2024年10月8号
附件: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名单[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