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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天然气2024年第三季度投诉处理情况公示
来源:城市管理局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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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体概况

  2024年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我局共计接收并处理完毕各类燃气投诉共46件。其中,直接涉及天然气使用的投诉38件(线上投诉33件),已成功调解38件;非天然气使用相关的咨询与建议8件。所有投诉均在规定时间内得到了妥善处理,未受理投诉3件,主要原因为超出管辖范围或缺乏必要证据。

  二、投诉主要问题

1、供气质量与安全:共21件,占总投诉的55.3%。主要包括:灶具点火问题(12件)、供气压力不稳定(3件)、燃气设施老化导致的轻微泄露(1件)、户内燃气设备安检不及时(4件)及新用户开通燃气延迟(1件)。

2、计费与服务:共7件,占总投诉的18.4%。涉及内容为:燃气费计费错误(1件)、服务人员态度问题(4件)、缴费渠道不便利(1件)、账单不清晰(1件)。

3、设施维护与安装:共10件,占总投诉的26.3%。具体为:燃气施工问题(5件)、燃气管道改造延误(1件)、燃气热水器维修不及时(4件)。

  三、典型投诉案例

案例一:燃气施工问题

  固始县吴女士反映,燃气公司在未通知其的情况下,在房屋后方外墙安装铺设燃气管道,导致外墙外砖严重破损,诉求尽快帮助维修。接件后联系中燃公司派工作人员现场到现场进行查勘,现已整修完毕,信访人表示满意。

案例二:户内燃气设备损坏问题

  固始县张先生反映,近期,家里燃气报警器损坏,联系弘昌燃气公司维修未果,诉求尽快进行维修。接件后联系弘昌公司立即派件至安装维修部门,现已正常使用,信访人表示满意。

案例三:燃气开户费争议

  固始县张广庙镇街道李先生反映,8月份在联系询问燃气安装问题时,群众表示费用过高。经调查该收费符合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属于合理收费范围之内,燃气附属设施也可自行购买需符合国家标准。接件后中燃工作人员与信访人联系说明情况,信访人表示理解。

  四、处理结果与服务承诺

  本季度所有处理完毕的投诉中,所有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我局将继续秉持“用户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管力度,确保每一起投诉都能得到及时、公正、高效的处理。同时,我们将加强对燃气企业的指导与监督,共同提升全区燃气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

  固始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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