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5号)精神,现下达我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等制度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资金51万元和省级资金18万元,按照《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固始县财政局农财科
2025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