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信访办、外宣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系统内外事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科技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等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政策并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三)财务股(审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大型医用设备管理 办法和标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对卫生健康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集中办理系统内政府采购手续,履行相关手续与程序;协调组织实施设备、设施招投标工作;督办项目建设与实施。
(四)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拟订全县各类卫生健康机构建设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 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职业健康股)。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落实全县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七)医政医管股(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 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监督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实施情况;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 作;拟订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 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八)中医管理保健股(老龄健康股)。拟定和实施中医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中医药科技发 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承教育及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培训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全县干部保 健工作。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 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作。
(十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提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落实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标准体系;落实本系统和行政相对人行政审批业务培训;负责确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由业务股室办理的许可事项的初审、受理、转送工作;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一网通办”等工作。
(十二)综合监督股(法规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 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 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十三)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 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 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十四)妇幼健康股。组织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十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 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部署、协调和指导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系统卫生、文明等创建活动;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单位活动;推动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治理与除害防病工作;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有关标准和检查办法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