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警令部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综合分析、报告社情和社会治安形势及公安信息;研究全县公安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公安理论研究;负责相关的文秘工作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统计工作;负责机要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全局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县各类公安档案资料;负责公安史志编审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负责组织机关党团活动、机关政治学习,办理党委交办的具体事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民警、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技术职称评定、目标管理考核、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和警衔管理等工作,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编制管理、机构设置和接收录用人民警察等工作,办理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和奖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宣传和警体等工作;负责公安教育工作,制定全县人民警察初任培训、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情指中心
负责集中管理与处理重大紧急信息、辅助领导决策指挥、协调处置紧急警务活动、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投诉举报的重要部门;以110、119、122“三台合一”接处警单位的平台,统一受理报警求助。
(四)控申科
负责公安控申工作,处理、查办控申信件和上级交办的控申案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研究全县公安控申工作动向及对策。
(五)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外籍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及本县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外籍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
(六)刑警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刑事侦查工作、预审工作;负责收集、反馈刑事侦查工作信息;负责对全县重大案件及暴力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全县跨县区重大流窜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全县盗窃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法医、痕迹、毒化等刑事技术工作;负责对全县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搜集、管理和使用。
(七)交警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勤务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公路“三乱”行为。
(八)治安大队
掌握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向,组织、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派出所业务建设;负责各种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直接参与重大治安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的处置;指导和直接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危险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组织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禁毒大队
掌握毒品犯罪活动动态,指导、参与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一)巡特警大队
负责全县城区巡逻防控体系的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先期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暴力案件、灾害事故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应对暴力恐怖犯罪,担负攻坚、突击任务;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职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巡逻防控及维护稳定、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案件现场,实行综合执法;负责辖区110报警情况先期处置,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及求助范围归口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