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机关日常行政工作,承担文秘、会议、宣传、调研、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 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音像档案、机 要、保密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会议决策和领导批示 件的督办、查办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汇集、处理与反 馈;负责舆情应对;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城市管 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负责宣传党和国 家对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机关政务信 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 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的工作 装备、作业车辆的规划配置、登记、检查等管理工作;负责工 会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建、人事工作;协调群团工作;承担机 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等 工作;负责本单位年终考评、考核工作;负责党员、干部职工 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民兵工作;负责本系统驻村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局的中长期规划和 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预决算;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系 统工作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系统 内部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城管局系统行业统计工作;负 责城市管理局系统建设、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和工程预决算报 批工作;负责装备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内各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 范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处罚方面的规章制 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案卷评审、信息 上报和经验总结;负责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 讼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知识的培训、考 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负责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工作;负责跨区域城市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工 作;负责城管执法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城市 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市政管理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城市管 理领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建设,协调工程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报表、归口管理行业统计 工作;负责城市市政行业管理与指导工作;配合水务股做好城 区防汛工作;负责对迁移市政设施、道路开挖等事项进行初审; 负责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监管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停 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城区道路隔离栅栏的管理、养护工作;负 责市政小维修项目的监管、验收;负责弱电入地工作;负责户 外大型广告牌匾、特色店招审批监管工作;负责路牌、标牌、 城区电线杆的设置、审批、监管工作;负责统筹项目规划,编 制城市市政、市容环卫、燃气、热力、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行业项目计划;按照城市管理系统市政工程建设规 划,拟订城市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大修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订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编制年度市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谋划本系统各类项目,进行 跑项争资工作;负责招投标工作;负责污水、雨水管网普查整 治及数据收集;下达城市道路、桥梁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任 务,审定工程图纸及概算;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 工程监督、组织工程质量评定、验收、交接;编制工程的预决 算;组织局系统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五)公用事业股(行政审批股、营商环境办公室)。承 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拟定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质量评价体系并 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燃气、 热力行业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燃气、热力行业发展 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燃气、热力企业经营状况的动态监 督与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燃气、热力的公共服务市场化、 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推广及发展工作;指导全县燃气、热 力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路灯发展规划 和年度计划,路灯亮灯率及相关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营商环 境、本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指导获得用气、用水指标考核工作; 组织协调局属相关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园林绿化管理股。负责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园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园林 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 目中的配套绿地指标和绿化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城 市各单位及个人占用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的审核;牵头国家园 林县城创建工作,负责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组 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七)水务管理股。负责编制中心城区城市供排水和污水 处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水 系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河道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中心城区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 再生水利用、二次供水的行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城市 涉水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的监督实 施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对城市供 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的审批事项进行初审;负责黑臭水体 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防汛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 和考评。
(八)市容管理股(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固始县城区 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 中心城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监督工作,主要包括城市道路(一、 二类)场前区管理规范标准,城市“牛皮癣”治理,店招(门 头牌匾)设置、监督管理等;负责拟订中心城区城市市容市貌 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中心城区城市地上公共空间秩序、城市养 犬、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的行业指导和监管;负责组织协调指 导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行动;负责非机动车、 共享单车、电瓶车等停放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 审批事项的事后巡查监管工作。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发展规 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与指导工作;组织 和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乡人居环境检查、督导、 交办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乡环卫基础 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运监督 管理工作。
(九)督查室(信访办),加挂综治办牌子。负责对局重 点工作的督查;负责监督“三重一大”的落实;负责对重大案 件的督办;负责对局属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巡查;承担领导批示 件的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局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负责对城市管理系统队伍的监督检查、纪律检查,及时发现、 移交局属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吃 拿卡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 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信访机关、 党政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调查 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 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市长热线、12345及固 始码的办理工作;负责不安定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重要信访事项实地调研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 层基础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 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创建活动,负 责对城镇燃气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及考评工作;负责各类安全 生产的考评工作;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