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玲玲(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李弘扬(党委副书记):对应县委办、政府办、政协机关、政法委、县委改革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乡村振兴等部门。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机构)。牵头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牵头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王义学(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对口县人大机关、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等部门。分管乡镇人大、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自然资源所。负责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杨中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应县纪委监委、巡察办。分管乡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巡察等工作;负责督查工作。
李远高(党委委员、副镇长):对应县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审计、税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消防等部门。分管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税收等工作。
杜波(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对应县委组织、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宁强(平安办七级职员):对应县委宣传、网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及其他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宣传、网信、乡风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陈祚(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对应县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及具有综合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武装(征兵和民兵管理)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许艳(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对应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分管派出所(派出机构)、协助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派出所工作;协助抓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兼任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杨云(副镇长):对应县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保等部门。分管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保等工作。
杨国军(二级主任科员):协管经济运行工作。
祝大勇(二级主任科员):协管农口工作。
陟和民(二级主任科员):协管武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