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颜(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王 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丁 委(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牵头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牵头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分管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机构)。
邬 毅(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分管机构:镇人大、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自然资源所。
李 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巡察等工作;负责督查工作。
分管机构: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组)。
阙守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税收等工作。
分管机构: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
郑久城(镇组织委员、统战委员、镇人大副主席):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分管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
胡子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征兵和民兵管理)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分管机构:武装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婧婧(副镇长):负责农业、水利、林业、生态环保等工作。
分管机构:乡村建设办公室。

